一、本校公開徵求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主任,任期三年,得連任一次,歡迎連署推薦或自行應徵參選。
二、系主任候選人應具之資格除應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外,尚須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 教育部審查合格具博士學位之副教授(含)以上教師或研究員。
(二) 具學術成就,且學術專長與本學系研究相符者,聽力及語言治療等相關之聽力及語言治療研究專長為佳。
(三)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,惟具其他國籍者,應符合相關法律之規定。
三、獲遴聘者如為校外學者,須依本校教師聘任暨升等審查辦法規定之程序通過專任教師聘任;如需借調者,依教育部教師借調處理原則及本校教師借調處理要點相關規定辦理。
本校教師聘任暨升等審查辦法https://reurl.cc/R1LAAn
教育部教師借調處理原則https://ppt.cc/fwa94x
本校教師借調處理要點https://reurl.cc/N6bzr6
四、繳交文件及期限:
(一) 本學系專任教師參選人:請填具「系主任候選人資料表」、學經歷證明文件及相關佐證資料。
(二) 非本學系教師參選人:除前款資料外,另須檢附「系主任候選人連署推薦表」。
(三) 以上資料請於110年6月2日(三)17:00前親送或掛號(郵戳為憑)寄至:252005新北市三芝區中正路三段46號 「馬偕醫學院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」收,逾期恕不受理。
五、參選相關表件可至本校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網站http://www.aud-slp.mmc.edu.tw/自行下載。
六、將於110年6月11日(五)前以e-mail及電話通知書面審查通過者;並於110年6月24日(四)09:00-11:00辦理候選人辦學理念演講。
七、聯絡電話:(02)26360303轉1501 (吳小姐)
傳 真:(02)86351841
馬偕醫學院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啟
110年5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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